杜秉昌
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知行合一、相互交流、普遍认可,成为一种常识态的社会生活模式,就形成了一种文化。近年来,“谷子”文化越来越与大众文化接轨、融合,被广泛传播,成为时下流行文化。
所谓“谷子”,其实是英文“Goods”的音译,泛指与泛二次元相关的动漫、游戏等IP版权作品的衍生产品(周边产品)。购买“谷子”的行为被称作“吃谷”。而“谷子经济”是指围绕“谷子”形成的消费文化和经济形态,有机构估算其市场规模已达千亿元。
笔者认为,可以从“谷子”文化的基本特征、流行原因分析,理性看待“谷子”文化并加以引导。
“谷子”文化的基本特征
“谷子”文化通常是指通过纸面或者屏幕上呈现的动画、漫画、游戏等平面视觉作品,再次呈现知名文艺作品中的品牌形象、重述共情故事、唤醒角色意识,强化社会成员归属感、认同感的社会生活模式,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谷子”是文化创意的成果。“谷子”是对知名优秀文艺作品的片段化表达和另类续创,具有知识产权属性。它采用各种可能的叙事手法和表达形式,呈现文化创意,通常为漫画、动画、游戏、偶像、特摄等版权作品衍生出的周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徽章、卡片(如透卡和镭射票等)、挂件(如钥匙扣等)、流沙麻将、立牌、手办、娃娃等。
“谷子”是文化传播的载体。“谷子”得以产生并流行,前提是必须有原创性和感染力的知名文学艺术作品作为本源。通过不同表达形式和叙事手法,“谷子”能够对知名文艺作品进行另类表达和再次呈现。不同国家的文化彼此交流互鉴,因而文艺作品的来源多元化。
“谷子”是可商业化的产品。“谷子”是基于某一个知名文化品牌、角色、形象或者故事等知识产权所开发的系列相关产品,是能够满足社会成员某种精神需求的思想情感表达符号和标识。比如玩具、服装、饰品等提升生活品味的有形实物,以及游戏、电影、音乐等可以满足精神需求的数字产品。
“谷子”文化流行的原因
“谷子”文化得以流行,既有内在价值原因,也有外部催化原因。
从供给端而言,法律规定是最终决定“谷子”文化能否流行的关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了可以供给什么、不能供给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供给到什么程度,反对到何种份量。如果有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即便有市场运作和受众群体,“谷子”文化也难以甚至无法流行。
从需求端而言,“谷子”迎合了当代年轻人对情绪价值的需求,这是“谷子”文化在当今时代流行的根本原因。一方面,具有原创性、感染力的知名文艺作品,可以引起共情共鸣,为共同爱好者提供了相互交流的社交话题,让人有归属感认同感,这份认同感让爱好者获得了对我价值的认可。另一方面,“谷子”是对知名原创作品的各种叙事手法和表达方式进行演绎续创、再次呈现作品人文精神,这为爱好者提供了精神食粮。
另外,互联网时代,人机对话成为社会生活常态,传统意义上的社交模式式微,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手机游戏等获取精神食粮是便宜之举,迅捷的网络传播和精细化市场营销加速了“谷子”文化流行。
“谷子”文化不偏轨的对策
杜绝“谷子”文化偏轨,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迫切需要通过一系列体系化的法律制度规范并监督,促成“谷子”文化更好地融入大众文化。
一是市场监管。“谷子”产品走向市场,应通过统一的政府许可管制制度,特别是采用盲盒或者全款预定方式销售的,事先申请备案登记。经销商承诺每一单销售都逐一核实购买方、数量、去向并如实记录。零售商承诺严格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公安部门等随机抽查监管。
二是外来“谷子”归化。不过分利用我国的资源和市场弘扬外来文化。外来文艺作品的本土化“谷子”,经许可入市。
三是培育本土“谷子”。凡是用各种艺术表达方式灵活叙事再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谷子”,予以一定支持和鼓励;鼓励符合条件的经营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相关“谷子”的公司依法申请成为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