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有《香港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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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每年盛事《香港小姐竞选》结果已尘埃落定,三甲佳丽体现了今届港姐口号Proud to be a woman才貌兼备。但转头却从报章拜读到一篇以“香港还要《小姐》?”的文章,先是吓一跳,然后得啖笑。细读文章明显是一项伪命题,内容的立论建基于偏见与无知。

笔者试图叙述一下文章作者所讲的意思,大抵是说TVB举办香港小姐已52年,长寿如《欢乐今宵》亦有完结的一日。参选佳丽亦不必遵从52年前的旧规矩去蹿红,根本很多时观众都记不起过往几届三甲佳丽的名字云云。看似苦口婆心,但说穿了跟其他针对TVB的黑评没有分别,只是换了一个包装曲线抹黑香港小姐而已。

首先将《欢乐今宵》跟《香港小姐竞选》相提并论,已显得当事人无知。读过书稍为有逻辑都知,橙同苹果是不可比较,用一星期播5晚的综艺节目,跟一年一度港姐盛事并列,明显是偷换概念。至于是否立心不良,就只有天知地知当事人知。规矩根本没有新旧之分,只要持之以恒且管用,又何必去改,法律条文都不会每年更新。

《欢乐今宵》

至于港姐在答题技巧上是否拍马屁,更是见仁见智。可能有佳丽以吹捧为卖点,有人以脑力取胜,正是应对港姐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初心。

文中提到港姐总是叫不出名字的指控亦可笑,名声需要时间建立,除非好似飞图唱片年代,每晚洗脑式播梁雁翎的《像雾像雨又像风》,观众才会不情愿地火速记得当事人名字,细水是需要长流。

容笔者反问一句,在没有google大神助力之下,大家是否可以随口说出这几年美国奥斯卡或者香港电影金像奖的男女主角、最佳电影、导演名字?若否,照其逻辑上述两项颁奖礼是否应该停办?不过文章中有两点笔者绝对同意,她承认TVB为每届港姐花尽心思及仍然有许多赞助和广告支持,已胜过千言万语。对她而话言,港姐这两年都为她的专栏提供话题,港姐确实有搞下去必要。

再讲港姐举办了52年,已经打造成香港的名牌。之前笔者讲过Polo同佐丹奴的故事,后者用了跟前者同样材料及剪裁手法,但仍达不到Polo的地位。名牌如LV之所以有很多消费者愿意花重金追捧,是因为品牌价值已超越货物本身。

TVB花了逾半世纪时间去经营港姐,认受性及受欢迎程度,未有因时日而递减。从报名到面试,都有大量相关新闻报道。传媒不是省油的灯,没影响力的新闻,鬼才理你。而且每年港姐的高收视,足以反映香港市民对港姐的热衷。而只要有港姐出现,你就知道,这个场合代表高贵与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