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律师 | 琼瑶文学商业价值被持续挖掘,身后商标争夺仍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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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作家琼瑶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离世,享年86岁。琼瑶的去世,不仅令无数读者感到惋惜,她的文学作品更在华语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与她的文学成就相伴而生的,是围绕她的商标纷争,也引发了公众对名人商标权及其价值的深刻思考。

来源:台媒

琼瑶,作为华语文学界的一位标志性人物,其作品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在多个领域都有着极为显著的体现,从出版业到影视业,再到相关衍生产品与文化旅游等方面,均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经济影响力。

例如,《窗外》《一帘幽梦》《还珠格格》小说原著等,多年来持续热销,不仅为出版社带来了丰厚的利润,也带动了整个言情小说出版市场的繁荣。众多出版社看准琼瑶作品的市场潜力,竞相争夺版权,在版权交易方面也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收益。这种大规模的出版发行与版权交易活动,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形成了一条稳定且利润丰厚的出版产业链,从作者创作、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到销售终端,各个环节都因琼瑶文学而获得了经济上的滋养。

影视改编更是琼瑶文学经济价值大放异彩的重要领域。她的绝大多数作品都被成功改编为电影和电视剧,并且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收视与票房成绩。影视改编不仅让琼瑶作品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而且催生了一个庞大的影视产业经济生态。从影视制作公司的投资拍摄、演员的参演收益、电视台与视频平台的播放权购买,到周边产品如影视海报、剧中同款饰品服装等的开发销售,都围绕着琼瑶作品形成了一个相互关联且充满活力的商业生态。

琼瑶文学还带动了一系列衍生产品的开发与销售,从而创造了更多的经济价值。由于作品的广泛传播,与作品相关的纪念品、文具、饰品等衍生产品应运而生。这种由文学作品衍生出的旅游经济,进一步拓展了琼瑶文学的经济价值边界。

从品牌的角度来看,琼瑶文学逐渐形成了一个具有极高商业价值的文化品牌。

据此前报道,琼瑶产业是家族企业,除了丈夫平鑫涛创办的皇冠出版集团,她旗下还有三个影视公司,可人公司属于琼瑶,怡人公司和仲杰公司的总经理是琼瑶的儿媳妇何秀琼,儿子陈中维负责制作。

据了解,怡人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10月,负责人为何琇琼,资本总额1000万新台币。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该公司已注册多枚“琼瑶”“还珠格格”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餐饮住宿、网站服务等多个领域。

来源:天眼查

而与此同时,“琼瑶”也曾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包括多家公司及自然人,国际分类涉及广告销售、教育娱乐、方便食品等。尽管除由琼瑶儿媳妇何琇琼任负责人的怡人传播有限公司成功注册多枚商标外,其余商标申请多已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但这种混乱的商标申请现象显然不容忽视。

来源:天眼查

除此之外,“琼瑶”作为一个知名品牌,其包含的巨大商业潜力显而易见,吸引了众多自称“琼瑶”的企业涌现于市场之中,包括上海琼瑶贸易有限公司、慈溪市琼瑶珠宝行、郑州琼瑶商贸有限公司、滨州市琼瑶护肤品有限公司等。

琼瑶文学的商业价值是多维度、全方位且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它贯穿于出版、影视、衍生产品、旅游等多个产业领域,在过去几十年间对华语文化经济圈产生了深刻的塑造作用,并且在未来仍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与商业价值拓展空间,将继续在文化与经济的交融互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琼瑶的作品深受大众喜爱的背景下,以“琼瑶”为名的商标注册出现,表明相关企业希望搭便车获取文化效益。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涉及对琼瑶文化遗产的尊重与保护。

总而言之,琼瑶的离世引发了商标争夺的思考,这不仅是对她个人的怀念,更是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深思。在未来,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商业行为与文化传承之间的关系,加强法律的引导,确保文化名人的合法权益不被忽视。当然,这样的探讨也不应止步于琼瑶,不论是企业还是知名人士,都应尽早申请自身的商标,完善商标布局,将商标权尽数掌握在自己手中,最大化地避免出现他人抢先注册商标或商标模仿等类似的行为。

来源 | 整理自证券时报 DoNews 搜狐新闻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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