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据媒体报道,2014年,台湾著名作家琼瑶发现大陆编剧于正的新剧《宫锁连城》存在大量抄袭她早年作品《梅花烙》的情节。
《梅花烙》是琼瑶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的一部广受读者喜爱的小说和电视文学剧本。
当看到自己的心血被他人以改头换面的形式据为己有,琼瑶感到无比痛心,甚至因此病倒。
同年,琼瑶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于正及其合作伙伴侵犯了她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宫锁连城》中的人物设置、人物关系等关键元素明显超越了合理借鉴的范围,构成了对《梅花烙》的侵权行为。
最终,在2015年,法院一审判决于正败诉,并要求他公开道歉及赔偿琼瑶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然而,即便败诉,于正并未立即履行判决内容,拒绝公开道歉,直到2018年初,法院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责令于正在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
即使如此,于正真正作出正式道歉却是在2020年12月31日,距离最初的判决已经过去了六年之久。
在这封迟到的道歉信中,于正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由于缺乏勇气而未能及时认错。
他还提到这六年来承受的巨大压力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活变化,并承诺未来将更加尊重原创精神,敬畏法律。
此外,他也表达了对所有支持他的朋友、合作伙伴以及整个行业的歉意。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简直让人无法相信!一个创作者竟然可以如此无耻地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还敢拒不认错这么多年。
琼瑶老师的作品是那么经典,却被这样的小人糟蹋成这样,实在令人愤怒。
这种人不配称为艺术家,更不应该在这个行业中混下去。
也有网友认为,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的抄袭案件需要耗费这么久时间才能得到应有的处理?难道我们的法律系统对于保护原创作者的权利就这么无力吗?从琼瑶老师起诉到于正最终道歉,整整六年的时间,这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希望以后能有更严格的法规来约束这些抄袭者。
那么,为何于正可以在败诉三年后仍然不履行法院判决,而不受到进一步惩罚呢?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一旦民事判决生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判决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本案中,尽管于正没有主动履行判决内容,但琼瑶通过法律途径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促使法院采取措施,包括登报公告等手段,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不过,我国的司法体系注重调解和社会和谐,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或尝试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这也是为何于正能够延迟履行的原因之一。
但是,随着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以及国家对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视,类似的拖延行为在未来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