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文学作品影响几代人的著名作家——琼瑶——离开了人世。
我注意到,许多媒体在报道这件事时,称她的离世,有称为“轻生”的,有称为“自缢”的,有称为“自杀”的等。
这些称谓当然都是一个意思,由此我想到另外一个问题,进而生发出另外一种称谓。
我们先来简略地看看琼瑶先生离开人世的一些原由。
作家琼瑶的丈夫平鑫涛,他于2019年病故。在救治丈夫期间,琼瑶始终陪护着。丈夫重病缠身,久卧不起,插管流食,受尽折磨。子女们床前床后,里里外外,尽孝尽责。
这一切,琼瑶深深地印记于心。
五年后的2024年,86岁的琼瑶先生,她的健康估计(只是笔者估计,没有确切信息)频临生命弱点。于是,丈夫平鑫涛久卧病榻、既折磨自己、又折腾家人的那一幕幕时时影现于脑海。于是,善于体贴自己、更能体会家人感受的作家琼瑶,便毅然决然结束自己生命。在琼瑶看来,这既避免自己被病魔久久缠身的痛苦,又达到不愿拖累子女的想法。
其实,在琼瑶发布的“写给儿子和儿媳的一封公开信,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里就写到:万一到了该离开之际,希望不会因为后辈的不舍,而让自己的躯壳被勉强留住而受折磨。她还嘱咐儿子儿媳:无论是什么重病,不送加护病房、绝不能插鼻胃管。
说完以上,就引出我要想表达的问题,即“安乐死”。我这么想:
如果作家琼瑶的丈夫平鑫涛,他在没有治愈希望的情况下,在法律的允许下进行“安乐死”,而不要受长久折磨,不要让琼瑶眼睁峥目睹这一切,那么,也许会给琼瑶一种“不行了就安乐死,不会受长久折磨,不会拖累子女”的安慰与安心,琼瑶可能就会坚持再活长久一些。
当然,包括台湾省在内,咱们国家还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安乐死”进行立法。
因此,我在本文题目中说,社会有责任让作家琼瑶的离世不称为“自杀”等。意思是称为“安乐死”好,是建议立法允许“安乐死”。
朋友,您怎么看?
著名作家琼瑶(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