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一年半,黄子佼事件终于宣告结束,黄子佼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罚10万新台币。
你没看错,是8个月,不是8年。
网友评论区愤愤不平,的确,判得太轻了。
从去年的性骚扰事件开始,黄子佼就已遭到各界的挞伐,台湾娱乐圈但凡和他有关系的,都已站队发声。
以陶晶莹作为代表,数名艺人联名抵制黄子佼,呼吁要求修法。
网红德州妈妈组建了一个群组,鼓励更多受害者进群发声。
她说:“这不是落井下石,而是权力巅峰的人终于落了井,只有现在才讨得了一点点公道。”
虽然黄子佼的妻子孟耿如被全网劝离,可她还是在事件发生后怀上了二胎,夫妻俩这也算患难与共。
恩师张小燕说,她后悔将孟耿如嫁给黄子佼,脸也没了,心也碎了,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作为黄子佼签约的第一个艺人,陈明珠第一个站出来宣布和黄子佼停止经纪合约。
徒弟LULU(黄路梓茵)受他影响,与网红万秀洗衣店的孙子张瑞夫的婚约告吹。
若说性骚扰事件只是让黄子佼身败名裂,那真正让他坠入深渊的,是他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
起初,检警在黄子佼的住处的硬盘中发现,他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大量视频,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
黄子佼在检方侦办时认罪,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2年,引起全民愤怒。
直到再审查,才发现黄子佼持有的不只7部,还涉嫌持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
购买的儿童及少年的性影像数量多达2259个,涉及儿童及少年人数35人。
这是一个可怕的数字,无法想象,他曾是一名优秀的主持人。
出道多年,7次获得台湾金钟奖主持人奖,在台湾娱乐圈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果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有多高可想而知。
黄子佼最后一次庭审大打悲情牌,表达未来前途黯淡,还强调自己不熟悉法律。
此话一出,检方立刻打脸称,不懂法律不是被告卸责的脱词。
检察官辩论时指出,《刑法》规定,“除有正当理由而无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责任。”
最终,12月3日,一审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罚金可易服劳,每日折抵1千元,可上诉。
黄子佼本想以罚金代替刑罚,但被法官否决了。
原本黄子佼此前并无犯罪前科,案发后在侦查中也坦承犯行,只要他态度良好,处罚会更轻。
然而在后续的审理中,他改口否认犯行,迄今未与被害人等进行调解。
也就是说,由始至终,他都没有任何悔改之意,也无可减刑之处。
因此法官决定判处不得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之刑、不得缓刑。
黄子佼会不会继续上诉不可知,但8个月确实太轻了,对待不知悔改自以为是的人,就应该从重处罚才以平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