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知名艺人黄子佼因涉嫌非法持有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在台湾地区引起轩然大波。据中时新闻网、东森新闻云等多家台媒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已于12月3日对黄子佼做出一审判决,以“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
案件的起因源于去年黄子佼被爆出的性骚扰风波。当时,他突然开直播爆料多名女艺人吸毒,引发民众强烈反响。随后,民众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黄子佼涉嫌强制猥亵等罪行。检警在搜索黄子佼住处时,从其硬盘中发现了大量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
经过深入调查,台北地检署发现黄子佼持有的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高达2259个,涉及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35人。这一数字令人震惊,也凸显了黄子佼行为的严重性。原本检方给予黄子佼“缓起诉”处分2年,但在台湾“高检署”的审查下,认为“缓起诉”确实有待商榷,因此将本案发回台北地检署续查。
在续查过程中,检方发现黄子佼不仅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还涉嫌持有另外41部未成年性影像。这一发现进一步证实了黄子佼的罪行,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黄子佼因一己私欲,加入网络偷拍论坛并购买大量儿童及少年的性影像,其行为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尽管黄子佼在案发后在侦查中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历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行,且迄今未与被害人等进行调解,因此难以认定他有悔改之意。
此外,法院还指出,黄子佼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本案之前并无犯罪前科。但考虑到其持有性影像数量庞大且涉及多名未成年人,法院认为其犯罪情节严重,因此判处不得易科罚金之刑、不得缓刑,并须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
此案的判决无疑给黄子佼的演艺生涯画上了句号,同时也给社会各界敲响了警钟。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任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