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兰实名举报刀郎,成了时下网上热闹事中的又一热闹事。
热闹到什么程度?
别人的感受,我梦野艳齐不知道,但我自己的感受是,超出想象。
请您先来看这些截屏——
还有很多很多。
罗列下来,在网上发声的自媒体人,再加上他们各自的评论区的发声者,10000位都已打不住。
可谓是,王金兰拉开了一场大戏的帷幕,众多的自媒体人都在竞相登场,以求彰显自己的存在。
这些人为什么如此的关注这件事?
是出于对刀郎的维护,而为他拔刀相助,以正视听?
还是为了蹭一波流量,增加点自己名下的粉丝,以便于更有效地带货卖货?
不得而知。
我梦野艳齐能够知道的是,这些人打的旗号就是王金兰在造谣。
对于这位造谣者,他们都显示出了零容忍。
他们要求各网络平台立刻封杀王金兰,不要让她再在网上露脸发声。
这中间的有些人,还在网上进行起动员,要求大大小小们都团结起来,行动起来。一起向某平台施压,声称某平台不敢不重视他们的要求。
这中间,已有人为此,还不遗余力地进行了上百次的举报,要求某平台必织全面封禁王金兰的账号以及传播王金兰账号内容的账号。
这位先生不仅上百次地进行了这方面的举报,还对王金兰的账号所在平台上予以指责。
他说——
我举报了上百次了,包括我提出的所有问题,都一直举报一直举报,但是你们这个平台,是传播正能量的,你们明知已经是造谣了,还不把这个账号永久封禁,这是你们失职!
我们可以去建议啊呀啦嗦公司去起诉你们总部,你们是需要负民事责任的!
如果说你们因为这个得罪了我们,我们所有人会去转战其他平台,看你们某音还能不能这么牛?
我要求永久封禁这个账号,如果不这样,我会往上一层层反应。
你们如果办不到,我去北京12345去投诉要求封禁。
我准备去打那个网信办的电话。
因为我没事干?是啊!我就是往上1级反应。
我告诉你,现在是中国有上亿人,你某音只不过是一个网络平台,如果说你们明明知是造谣是谣言,不封该账号,你看看到底谁会笑到最后!
更有人直接将某平台举报到有关部门,说其在散布谣言。
而王金兰实名举报刀郎这一事件的出现,我梦野艳齐觉得没必要这样过于大惊小怪,也没必要如此兴师动众。
因为时下的中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王金兰既然敢实名举报刀郎,那么,她显然已经做好了接受法律裁决的准备,被举报者如果确实认定对方是在造谣诽谤,侵犯了本人的名誉权,按照法律的程序去往下进行就是了。
作为旁观者,我们也只需耐心等待这一程序的进行和其结果出笼就是了。
在法院没有作出最后判决之前,给王金兰做出任何定义,我梦野艳齐觉得都为时尚早。
人们不要过于急切,才称得上理智。
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刀郎做的就很好。
他让他手下的公司对王金兰的举报发布了严正声明之后,没有再在网上急不可耐地作出任何辩解。
他显然是个懂法知法,也相信法律最终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裁决。
他都能做到这一点,那么,作为围观者的世人,过于激烈地作出种种行为,我觉得有点越俎代庖了。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把这一事件做一下简单的回顾。
2024年11月18日,王金兰在社交媒体平台发文实名举报刀郎,说,在长达24年中刀郎唱着她从未授权的原创歌曲,剽窃了她的笔名刀郎,涉嫌抄袭她20多首原创作品,还与别人进行权钱交易。
2024年11月22日,刀郎的经纪公司成都啊呀啦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声明表示,王金兰发布的信息均是虚假信息,已涉嫌侮辱诽谤刀郎,就王金兰在相关账号发布侵权信息的行为及内容,公司已经进行了证据取证。对于捏造虚假事实,侮辱诽谤刀郎的王金兰及账号持有人,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会依法追究王金兰及账号持有人传播虚假信息及涉嫌侮辱诽谤刀郎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对于刀郎名下的这家公司发出的上述严正声明,王金兰又立刻跟进,于第2天,也就是2024年11月23日,她又在网上通过天涯大雄这个账号公开发布了个人维权通告。
到时下为止,这件事已经过去多日。
其结果又是如何?已成为众多的网民关注的焦点。
就此,有四名律师也从旁观者登场发声。
他们纷纷就这一事件发表了他们的看法和预测。
就目前王金兰方面尚未收到警方的任何通知,以及法院传票,网络上有人断言刀郎手下的啊呀啦嗦公司压根就没有报案,或曰其根本也不敢报案,一位网名叫晨语夜谈的法律界人士还发表了十分到位的观点。
他说:对于实名举报这种事,世人要知道这样一个流程——
第一步,报案方需准备相应的证据素材,如聊天记录,截图等给到相关公安部门。
第二步,公安部门会根据报案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口供笔录。
第三步,警方会根据报案内容,以及被报案方的区域,来判定此案件是否归当属单位管辖与负责范围之内,从而选择受理或者驳回。
第四步,如果公安机关选择受理,警方会针对案件性质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
第五步,处罚或者追究法律责任,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双方对簿公堂。
他进而说——
根据这些流程,大家要明白一个客观事实,如果刀郎方真的报了案,也不代表当地公安机关一定会马上受理和立案,就算立了案,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有所成效。
法律有明文规定,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说当事人本人需要到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而非公安机关立案。
只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公安机关才会立案侦查。
就此事而言,它并不符合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而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的情形,该案不属于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在接到啊呀啦嗦公司报案以后,结合案件的情况,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调查和核实,如果符合案件自诉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告知啊呀啦嗦公司,到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控告,而非公安机关直接立案进行侦查。
对此,他更提醒同行不要信口开河。
他说:有人说某地的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处理了,你有相应的证据进行证明吗?好好地学习一下公民报案、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再发视频为好。
他说:那些不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自媒体人,明显地是在借题发挥,其目的无非在于通过如此炒作博取流量。
他说:我想提醒广大粉丝朋友,不是所有的律师都专业和客观公正。
法律条文可以成为良人伸张正义的利剑,也可以成为歹人钻空背刺的匕首。
而为王金兰代声的天涯大雄近日又在网上以第一人称开讲王金兰的故事。
他说——
那一年,我五岁,爸爸50岁,我是父母老来得子的孩子。
一天,爸爸把我的小手紧紧的攥在他的手心里,无声地哭了。
原来,爸爸的战友去世了,才刚刚53岁,受到了惊吓的爸爸害怕极了,他担心我还没有长大,他就不在世上了。
为了每天能看到爸爸,我常和爸爸一起给猪洗澡,帮爸爸给猪喂食。
爸爸在这年的大年30晚上,主动用他长满老茧的大手,握住我粉嫩的小手,五个指头对准五个指头开始比手指手掌的大小。
这时,来自父亲体内的一股亲情电流,顺着手指流进我的心中。
在童年,这是我和父亲独有的亲情交流方式。
1992年七月,我终于参加了工作,第一个月700多元的工资,除了到小西门服装市场给自己买了一条10元的黑色弹力裤,余下的钱带回家,我全部给了爸爸和妈妈。
那个时候,每个星期公休回家看望父母,是在这世界上我最开心的事。
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在涞源宾馆当服务员。
那时,我18岁半,浑身上下有使不完的力量。
1994年八月,在涞源宾馆以工代干时期,我一边创办来远之光企业报,一边到餐饮部继续打工端盘子。
这个时期,我写出了原创音乐作品《手心里的温柔》。
这是一首记载着我与父亲血浓于水的亲情的歌曲,而写的不是男女爱情。
好了,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
感谢您的收看。梦野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