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王宝强上了热搜,起因还是因为他拍的一部电影《八角笼》。
当初拍电影的时候,王宝强与恩波格斗俱乐部进行了合作,时隔很长时间后,恩波俱乐部和王宝强产生了票房分成问题。
11月21日,恩波格斗俱乐部认为王宝强涉嫌欺诈行为并报案。
对此王宝强工作室作出回应: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静待法律结果。
对此,11月22日,四川恩波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王宝强工作回应作出了自己的声明,主要内容有3点:
第一,关于签订协议。恩波格斗俱乐部授权江苏调色盘影视有限公司与王宝强公司相约在北京签定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40万元的授权费用,票房9亿元不参与分账,票房如果超过9亿元,按照5%的票房分账。但到了北京后,王宝强与恩波又签订了另外一份仅仅20万元的授权费用协议,并且协议中没有分账条款。恩波在拍摄期间发现被骗后,找王宝强理论并要求重新签订协议,王宝强表态兑现,恩波选择相信。
第二,关于服务费。恩波方称电影从筹备到拍摄完成,俱乐部全程参与,提供车辆接待、对接资源和各种宣传培训服务,甚至俱乐部明星运动员放下手中工作回来配和宣传,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支持,花费成本巨大,很多都是自行支出,剧组也没报效,5年多时间,这些都是血汗钱。
第三,关于恩波治疗费。俱乐部承认王宝强支付了30万元治疗费,但恩波住院实际花了200万元,生病期间全力支持电影拍摄,王宝强方要求俱乐部对外宣称:“是王宝强支付了恩波的医药费”,实际上恩波所作的贡献远远超过30万元。
看了俱乐部的声明,大概意思是原本协商起草签订A协议,然而最后王宝强签的是B协议,俱乐部拿着未签订的A协议说事要求分成,且有口头承诺。不给了就是欺诈,这就是第一点所表达的意思。
有网友表示: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期待法律的判决吧。
这份声明发出后,评论区热议,大家仔细的理解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