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知名狗仔“推理君江小宴”发文,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向警方报案称,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诈骗。据悉,双方曾合作拍摄《八角笼中》,但在票房分成上存在争议。
拍摄电影《八角笼中》时,俱乐部给了王宝强电影全力支持,曾被承诺拿5%的票房分成(22亿票房,分成1.1亿),但王宝强没有兑现,于是报案想要拿回这笔钱。
目前,警方已受理了恩波俱乐部报案,并向恩波俱乐部出具了回执,接下来将展开调查。
11月21日晚,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
11月21日深夜,王宝强制片人刘勇替他发声证明清白,王宝强该给的都给了,却被反复抹黑造谣。
如果脑子还是正常的,自己分析一下这事,必有蹊跷。一个俱乐部,要怎么支持才能拿到票房5个点?大家看清楚了,是票房收入的5个点,不管盈亏的,就是投资方都不可能有这个待遇。
一般,院线占票房分成的50%,5%的电影发展基金,剩下的才是制片方的毛利润,还要除去拍电影的钱和各种宣发费用,人员工资,最后的利润恐怕也就15%左右,他这一上来就要票房的5%,这是比周扒皮还黑啊。
就这15%也不是王宝强的,是一大堆大投资方和王宝强分,最后王宝强能占2%到5%,就相当不错了。 所以这个王宝强个人“承诺总票房5%给他”纯属胡扯。
吴京《战狼2》占的多,是因为那会儿没投资方愿意投他,吴京自己拿的大头。 王宝强不是,一大堆投资方呢。
几个哪里不知名几十线小喽喽,要1.1亿,开玩笑吧,五年总投入几百万,居然就想要总票房的百分之五,果然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你晒一个报警回执干嘛,不应该晒签订的合同吗?到底合同标明分成是多少啊?不管票房好与坏,若真是百分之五的分成,钱不少的呢,怎么也得签合同吧,别说是口头承诺哈。
王宝强嘛,看似简单。
新片准备要上映了吗?
涉过愤怒的海是真实事件改编的吗
#质感创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