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九派新闻
11月21日,“王宝强被举报涉嫌欺诈”相关话题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有博主发文曝光知名男星王宝强,称四川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负责人前往派出所报案,原因是王宝强及其公司涉嫌欺诈。在合作电影《八角笼中》的5年间,俱乐部曾给予全方位支持,而王宝强曾承诺给予5%的票房分成,但俱乐部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回报和报酬,导致本来经营十分困难的俱乐部雪上加霜。
该博主表示,《八角笼中》票房大卖22亿,王宝强被指涉嫌欺诈金额高达1亿。
公开资料显示,《八角笼中》是王宝强自导自演的第二部电影,该片总票房突破21亿元,累计观影人次超过5156万。11月19日,据《八角笼中》官方账号,该片入围2024中澳国际电影节“南十字星大奖”。
电影《八角笼中》。图/电影剧照当晚,王宝强工作室发布微博表示,“白纸黑字签订的分文不差,承诺过的帮助也从未食言。无愧于心,也绝不负信任,我们静待法律结果。”
随后,《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发文替王宝强澄清。关于恩波格斗俱乐部一事,其称,关于恩波对于《八角笼中》的授权合同,白纸黑字签得清清楚楚,按照对方要求均已支付完毕,恩波生病住院病危,王宝强曾飞到成都去医院探望,并且直接给恩波支付了30万医疗费用。此外,《八角笼中》上映后,为了进一步帮助恩波格斗俱乐部,王宝强代表《八角笼中》剧组参加了格斗公益慈善赛,募捐30万,由公益基金会直接捐赠给恩波格斗俱乐部指定体校。
11月22日,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对王宝强工作室回应的声明》。《声明》称,经俱乐部代理方与王宝强及电影所属公司(北京乐开花影业有限公司)多次商议,双方就合作条款达成一致,起草完成并打印了相关合作协议,相约在北京签订该协议。
协议中明确约定王宝强所属公司给予恩波格斗俱乐部40万授权费,同时约定影片票房9亿之内俱乐部不参与分账,超过9亿的票房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
然而,到北京后,北京乐开花影业负责人故意支开代理方,以所谓王宝强与恩波的深厚情谊为借口哄骗恩波,恩波出于对王宝强的信任,同时以为双方已经谈妥,未加细察性情之下就签订了“另一份”授权费仅20万元的协议,但该协议中并未有票房分账条款。
对此,电影行业分析师连城易脆告诉九派新闻,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的新《声明》比上述博主所发文字更为合理。按照该博主的计算方式,相当于22亿元票房直接乘以5%的票房分账,“这样的计算方式是非常不合理的”。
连城易脆表示,正常的票房分账的协议签署,一般先要扣除交给国家的基金、税等,得到净票房收入,此后还需要支付1%~2%的院线手续费,以及影院50%多的分账比例,剩下的才是片方的可分账收入,然后再根据投资协议,即股份占比,进行分账。
连城易脆称,其中情况还会特别复杂,比如涉及发行公司有没有保底发行、垫资发行,如果是垫资发行,还要优先发行公司的成本,“计算非常复杂”。
此外,票房分账还涉及阶梯奖励,不同票房有不同分账比例。根据恩波格斗俱乐部发布的声明,此次票房分账某种意义上是一种阶梯分账,即按照俱乐部声称,超过9亿的票房部分给予俱乐部5%的票房分账,“具体要看他们怎么协定”。
根据猫眼专业版APP,《八角笼中》片方能拿到的票房分账是8.29亿,而拿出1.1亿给恩波格斗俱乐部,连城易脆称,“这绝无可能,业内从来不会签这种协议”。
《八角笼中》片方能拿到的票房分账。图/猫眼专业版APP连城易脆表示,这类协议上会写得非常清晰,每一个数字的计算方式都有公式,“哪怕退一万步,他(恩波格斗俱乐部)说的全是真的,按照现有的业内常规的情况,5%的票房可能是一两千万,绝对不可能到1亿。”
此外,《声明》还表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和王宝强合作的电影《八角笼中》自2018年电影筹备开始,到电影拍摄完成、宣传上映,5年多的时间里,俱乐部一直提供各种车辆接待剧组在四川各地进行工作、帮助剧组联络对接相关各项政府和社会资源关系、提供拍摄道具器材等相关专业设备、全程参与相关演员的选拔以及培训等等各个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
但至今恩波本人和俱乐部参与《八角笼中》摄制的工作人员以及朋友们不仅没有拿到应有的报酬,甚至连各种支出剧组也没有报销,很多时候都是自行支付,包括员工工资等,很多公开活动的机酒也是自己支付,甚至借款垫付部分支出。
连城易脆对此表示,具体要看双方当时是如何进行协商的,作为剧组和片方,邀请主创,承担对方的路费,甚至给一些出场费,是很正常的,业内一般由宣发方来承担这类费用。而《声明》中提到花了很多钱,则需要俱乐部拿出更多证据,例如支出明细、当时和宣发方的沟通记录等,“如果涉及几万甚至几十万的支出,肯定会跟宣发方聊清楚究竟是谁来承担。”
在连城易脆看来,这份《声明》虽然比博主爆料要详细很多,但还是有太多细节待确认。其称,《八角笼中》的制片人刘勇至少提供了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但恩波格斗俱乐部除了这份《声明》,没有给出当初协议的具体条款、照片、录音等证据,“只能看后续恩波能不能拿出更有力的证据来说明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