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曾红遍大江南北,枪毙前喊: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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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ZL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曾经,她是荧幕上备受瞩目的女明星。

凭借出演《刘三姐》中的“三姐”一角,红遍大江南北。

然而,这颗明珠终究没能抵住世俗的诱惑。

从舞台明星到阶下死囚,她的人生转折令人唏嘘。

究竟是怎样的错误,让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面对判决大喊“这不公平”的她,又是否为当初的“贪婪”感到后悔?

出生在贫困小村的她本以为会像其他女子一般,平凡安稳的度过一生。

但命运的转盘,却早已为她铺就了另一条光明之路。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我国湖北东南地区的一个贫困乡村。

她的父母只是普通工人,家庭条件十分的刻苦。

可即便如此,父母也没有忽视对她教育的重视。

尽管生活艰苦,但命运却慷慨的给予了她一份天赋的礼物。

从小,程春莲就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气质和才华,尤其是在艺术方面。

10岁时,她便凭借过人的天赋,被当地的舞蹈班选中。

但家庭的拮据,却并不允许她进行艺术学习。

可看着热爱舞蹈的女儿,父母更是不忍因家庭原因,击溃她的梦想。

于是,哪怕是砸锅卖铁,依然艰辛的将程春莲送进了舞蹈班学习。

自幼历经艰苦的程春莲深知生活的不易。

进入舞蹈班后,她每天都刻苦的训练学习,希望将来出人头地来改变命运。

终于,凭借卓越的表现,她等来转变人生的机遇。

1971年,年仅16岁的她便凭借出色的天资和样貌,经过层层选拔,成为了黄石市歌舞团的演员,开始了自己的表演生涯。

而命运的馈赠,也从没忘记这个勤奋努力的女孩。

凭借对艺术的灵性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她很快在剧团崭露头角。

之后,随着她主演的《刘三姐》、《马兰花》等歌舞剧的上映,程春莲更是一跃成为了剧团的台柱子,真正的“一姐”。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随着名气的扩散,程春莲的心思也逐渐活跃了起来。

但俗话说“人往高处走”,她之所以会离开了歌舞台,似乎也是冥冥中的定数......

当她的演艺事业如火如荼的进行时,国家的形势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

所谓“改革春风吹满地”,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百态纷纷涌现。

看着众多转头经商赚的盆满钵满的朋友,程春莲也不可避免的心动了。

尽管如今的事业光鲜亮丽,可那时的演员收入却是不慎乐观。

1985年,她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开始在商界摸索。

但经商需要本钱,尽管在歌舞团摸爬滚打多年,但她的手中还真的没有多少积蓄。

可万事开头难,离开歌舞团后,她先是进入了一家服饰公司做起了销售。

她深知,仅凭一己之力想要在浮沉的商海中打下自己的江山,并非易事。

于是,心思活跃的她很快想到了另一个办法。

凭借曾经在舞台上积攒下来的名气,她逐渐打开了自己的营销之路。

但对于做销售的“蝇头小利”,很快也无法满足她的“野心”。

她渴望更大舞台、更多的挑战,趁着名气还在,不如赌一把。

上世纪80年代,石油资源短缺,我国对石油仍实行计划供应。

程春莲敏锐的发现了其中的商机,为了疏通关系,她以保证能搞到石油为条件,借调到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

正是这一次借调,为她创造了更多的机遇。

1988年5月,一次偶然的机会,程春莲在庐山结识了梁某。

这个梁某不是普通人却也并非善类,身为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科长,他经常会利用职位之便谋取私利。

为了顺利搭上石油行业,她与梁某进行了一场“不谋而合”的“交易”。

之后,在梁某的帮助下,程春莲顺利跨入了石油行业。

然而,在她兴奋不已的同时,渐渐被利欲熏心的她,也走入了不可挽回的深渊。

欲望,因贪婪而被无限放大。

自以为疏而不漏的她,终究难逃法网恢恢。

成功进入石油行业后,在梁某的庇护下,程春莲可以说是过得风生水起。

短短两个月,她便在梁某的帮助下正式调入了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并当上了副科长。

在这样的行动驱使下,她逐渐迷失在了欲望的泥潭中。

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在梁某的“引导”下,她开始从事“非法买卖”。

从1988年8月开始,她通过虚报需求量的方式,先后从渤海石油公司购得汽油2827.496吨,柴油2491.096吨。

她和梁某更是达成长期合作,将目标对准了稀缺石油的浠水县。

获得这些计划外的指标后,她将这些石油通过倒卖,出售给浠水县石油公司,从中牟取暴利。

在金钱的腐蚀下,程春莲早已忘记了自己入商海的初心。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在从事“地下交易”一年后,他们的行为终于被揭发。

1989年6月,黄石市检察院接到举报。

彼时,国家正在加强对石油行业的大力监管。

接到举报后,黄石市检察院马上立案侦查。

最后据统计,她一共从中获取暴利高达76.6万元。

这个数目,放在现在都是惊人的,更何况是在上世纪90年代。

可即便如此,证据确凿被带上法庭的程春莲却依然认为自己有功。

面对她的拒不悔改以及作为当时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主犯的她,最终被判处了死刑。

1992年4月,在面对枪决的那一刻,她也依然坚持主见,甚至喊出:

“我做了那么多贡献,为什么没有奖励?现在犯了错却要死,这不公平!”

作为家喻户晓的女明星,程春莲的陨落令人惋惜。

但作为被欲望吞噬,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狂徒”,她的境遇也可想而知。

也许放在现在,参与受贿的判处结果不会如此严重。

可在那个百废待兴,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动荡时期,面对当时高发的刑事和经济犯罪,我国采取从严从重打击犯罪的刑事政策,似乎也无可厚非。

这一切的原罪,皆源自于欲望的追求和贪婪的心境所致。

回看程春莲的一生,交织着成功和失败,虽然如今她已不在,但她的故事却永远铭记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程春莲的故事也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年代,在追梦的路上,我们都应该不忘初心,更不要去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程春莲

东楚晚报——程春莲——一帘惊春梦(发布时间:20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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