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的时候,制片人邹文怀请了导演罗维过来接手《唐山大兄》的拍摄,面对李小龙这个有个性的演员,罗维有点不知道怎么做了,罗维想解雇李小龙,可是,李小龙可是邹文怀请来的演员,又不能解雇他。
罗维就想到了利用李小龙和田俊之间都是主角的关系。美国的制片人安德鲁·摩根就说过:“这就是他的微妙之处,如果你仔细看这部电影,你会发现电影一开头有两位主演,因为他他们想试试看李小龙究竟行不行。拍到一半时,他们再决定让谁成为主角。”
制片人邹文怀让李小龙和田俊都演主演,如果李小龙不能演好主演,他还有田俊来演主演,这样就比较保险了。
导演罗维当时经常和李小龙因为电影的打斗方式发生争执,罗维需要的是粤剧那种夸张的打斗方式,而李小龙是极为讨厌这种表现形式的,他讲究拳拳到肉,快速击倒对手,一脚干掉一个。李小龙想要做主角,但是,又不愿听罗维的话。
罗维就想了一个方法,到了拍戏的时候,罗维就叫李小龙坐在旁边休息,罗维就开始让田俊拍戏,一会叫田俊跳蹦床,一会儿叫田俊翻跟斗,一会儿叫田俊和对手拍摔跤戏。李小龙一上午都坐着休息,没有拍到戏,他坐在旁边,越看越没意思,就觉得这样不对,如果都是田俊拍戏,田俊打得那么多,电影放出来后,他就成了主角了,李小龙就成了配角了,所以,李小龙虽然和罗维意见不合,也渐渐收敛一些,比较愿意拍打戏了。
李小龙当时给妻子琳达写信说道:“拍摄已经在加快速度了,进展比以前顺利得多,虽然新来的导演不是罗曼·波兰斯基那个级别的,但总体来说,比之前那个导演要好一些。”
导演罗维虽然对李小龙不是很满意,却知道李小龙身手不凡,功夫在田俊之上,具备成为明星的潜质。
因此,罗维后来就决定在影片第一部分快结束的时候,让田俊这个角色死去,然后把剩余的戏份全部交给李小龙,也就是承认了李小龙才是真正的唐山大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