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李小龙给自己的妻子琳达写信,李小龙写道:“我们正在开拍的这部电影看上去相当业余,新来的导演把之前那个不靠谱的替换掉了,不过,新导演的水平也很一般,总是摆出一副让人无非忍受的优越感。”
这里李小龙说的拍的电影就是《唐山大兄》,起初的导演是吴家骧,和李小龙的有争执。之后,制片人邹文怀就把吴家骧换掉了,换成了当时的导演罗维。李小龙写信告诉琳达,罗维导演也很一般。
当时,李小龙在拍戏期间,还和当时作为资深动作指导的韩英杰有了一些意见不合,这个韩英杰就是在《唐山大兄》饰演反派大老板的演员。
韩英杰认为,电影需要戏剧化的打斗和粤剧的舞台动作,而李小龙更喜欢接近现实的格斗技术,讲究拳拳到肉。
在谈到李小龙的时候,韩英杰回忆说:“李小龙对时机和空间的控制非常好,但他出拳踢腿太用力了,有一次,我的脸被他一脚踢中擦伤。”韩英杰虽然和李小龙意见不合,不过,对于李小龙的功夫,还是有比较高的评价的。
后来,两人达成了一些妥协,各退一步,韩英杰在这部戏中保留了香港动作片的常规元素,如弹跳床和传统武术招式,而李小龙被允许在电影中加入一些新的表现方式来作为自己的标志性动作,如转身高踢腿,快速击倒对手,还有在戏中舔一下道具血这种特殊的动作。
舔一下道具血这个动作,是李小龙的学生拉瑞·哈克赛尔一次跟李小龙说,在一次酒吧的打架中,他舔了一下自己的,就把对手吓坏了,李小龙当时很喜欢这个故事,于是,就把它放进了自己的戏里。
美国制片人安德鲁·摩根说:“如果你仔细看《唐山大兄》这部电影,你会发现电影一开头有两位主演,因为他们想试试看李小龙究竟行不行,拍到一半时,才决定让谁做主角。”
李小龙在电影中加入了自己的动作风格,也让自己成为这部戏真正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