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博主小雅,2024年5月份与一家杭州MCN机构签订达人孵化经纪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中约定双方有3个月的磨合期,磨合期内双方觉得不满意,可以无条件解约,只需承担孵化成本;
而小雅在双方合作2个多月后,就明确向公司提出不满意,要求解除合作,公司却表示公司投入巨大,依照合约,小雅要支付数十万的孵化成本,否则不同意解除,要求小雅继续履行合作,小雅当然不能同意,于是就发了个书面解除合作函给公司,不再与对方进行任何沟通,只不过账号MCN因为绑定了公司后台,发起解绑遭到公司拒绝,申诉后,平台也拒绝了,官方不看合约,坚持要提供MCN违反平台规则的依据,无奈之下在小雅决定起诉公司要求公司配合解绑前夕,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公司先一步把小雅给起诉了;
公司的诉求,要求小雅继续履行合约,承担15万元孵化成本损失,赔偿公司5万违约金,承担1万律师费,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案公司明显是有目的性的造出来支出成本,在与小雅合作过程中挖好坑,一旦小雅在磨合期内提出解约,他们就会依此支出成本为由向小雅索取,一旦小雅这样的博主不认可,不愿意支付,他们就会已各种理由起诉索赔,从而达到坑钱目的;
当然小雅这样的当事人遇到这种公司也不要慌,首先磨合期内解约并不违约,并且公司支出成本也不是他们造出来多少就是多少,而且磨合期内双方应当自行承担一切成本才是合理情形,并且公司恶意起诉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都应当公司承担,反过来小雅可以反诉公司配合解绑MCN,并且支付小雅因诉累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