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敏姐姐大放厥词,称许敏未赔钱等于诉讼没输,这是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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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新华网下架了报道许敏东北带货的报道,这让本来欢天喜地额手称庆的许粉们,如同头上浇了一盆冷水,顿时尴尬莫名,从打了鸡血的亢奋,立刻成了挂在架子上的蔫茄子。

许敏家族的煽风点火的得力干将,据称是许敏亲姐的柴谣姐柴桑,急忙跳出来大放厥词,在直播间给许粉们灌迷魂汤,她气急败坏的嘶吼道:“谁说许敏输了?许敏赔钱了吗?道歉了吗?……”

柴桑在直播间污言秽语,颠倒黑白

许家人都擅长鱼目混珠,偷换概念,柴桑更是把这种诡辩话术成为她的惯用伎俩,但凡看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的网友都明白,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法院认定杨欢揭露许敏欺骗炒作、谎言卖惨的大部分内容属实,因此不构成侵权。

之所以判决杨欢承担部分赔偿,有两个因素,一个是杨欢在揭露过程中言语过激,构成侮辱,另一个是杨欢以网上流出的据称是许敏母亲的老太与许堂兄北海的对话为证,抨击许种种劣迹。但法院要求杨欢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录音是许母,杨欢无法提供。而许敏则安排其母到当地公证部门开具了公证,否认录音中的老太声音是其母。

无题

法院据此认定,杨欢缺乏证据,而许提供的证据高于杨欢,这一环节判定杨欢承担侵权责任。

纵观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书,整体而言,逻辑清晰,条理分明,不偏不倚,根据证据厘清责任,可说基本公正。但许母录音这一环节,却难以服众。道理很简单,许母涉嫌是录音中当事人的主体,且和许敏是直系亲属关系,有着利害关系,其作证的资格都值得质疑,更别说证言可信度了。

但法院就这么判了。

许敏曾造谣杨欢收了杜新枝五万元却拿不出证据

有网友总结的很好,说这是杨欢输了官司,赢了人品,而许赢了部分环节,却输了她们家精心打造的虚假人设。

为什么说柴桑是鱼目混珠偷换概念呢?因为许敏起诉杨欢,是属于所谓侮辱诽谤侵权,而法院调查明确认定,杨欢绝大部分揭露许欺骗炒作谎言卖惨的内容属实,不构成侮辱诽谤侵权,等同于宣布许敏就是骗子。

杨欢并非是被许敏侵害的被害人(指财物被骗),她是出于社会公义,出于义愤站出来揭露的,当然没有向许索赔的资质,许也无需向杨欢道歉,所以柴桑以许敏有没有赔偿道歉,作为衡量是否败诉,这是偷换概念。

法院判决书认定许敏欺骗炒作谎言卖惨

如果有网友听信了许敏的所谓“债务累累”“居无定所”“有人封锁消息不让见姚策临终一面”等等虚假卖惨表演,基于同情给许敏打赏购买商品,要是想追究,收集证据后起诉,胜率应该是很大的,那样的话,许敏将承担赔偿和道歉的责任。

柴桑的狡辩糊弄不了眼明心亮的网友,许敏输的是画皮被揭开,输的是人设坍塌,输的是表演露出了马脚。

试问,如果某人被网友长期在网上称为妓女,或者小偷,某人如果没有从事过特殊行业,或者没有当过梁上君子,必然怒发冲冠,到法院起诉,而称呼某人的网友必定要承担侮辱诽谤的侵权责任。

判决书认定许敏为达到敛财目的卖惨炒作

请问,许敏家族敢不敢到法院起诉谴责他们家族是骗子的众多揭露的网友?即便他们现在财大气粗,敢于起诉,能赢吗?

其实,法院二审已经给出了答案,一审认定许欺骗炒作的内容,许不服,上诉被驳回。同样,揭露江歌妈妈的作家陈岚,也是被江歌妈妈起诉,一样驳回。

毕竟,当代的法院还不是封建衙门,有理无钱莫进来,许敏家族欺骗公众铁证如山,岂是能够抵赖的?法院毕竟不是直播间,可以信口胡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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