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赢得粉丝的信任,那就说真话
昨晚接到一个曾经咨询过我的粉丝工伤求助。粉丝的父亲,在离60岁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工作中受伤,已认定工伤、工伤八级。粉丝是今年5月的时候向我咨询工伤赔偿问题。
我当时根据粉丝提供的情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加一起算到8万左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我说根据粉丝工伤事故发生地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这个只能算到到10%,我把相关法条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的案例发给了给了粉丝。
我是很想让粉丝来律所和我签合同。但是这话,能想不能说,只能静静等待粉丝自己的决定。后来,粉丝再也没消息,我也就把这事放了下来。
医不扣门,师不顺路,我会选择等粉丝找我寻求法律帮助,但不会追着粉丝要委托,那不是我的做事风格。我对自己的定位很明确,是客户请我帮助解决问题,不是我求客户给案源。
昨天晚上,过了半年,粉丝再次找我寻求帮助。第一句就问,仲裁能不能撤销?我问清了情况,原来粉丝找我之后又找了一个帮他处理工伤。这个人,也真会算,也真能算,楞是一口气给粉丝算了将近50万的赔偿。在赔偿里项目中,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一起算,竟然把精神损害抚慰金算了进去,还算到10万多。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按百分之百的算。我都服了,我可不敢这么算。
算的那个数字,我看了都心动,粉丝更别提了。我想这也是粉丝没找我的原因,我我算的少,不符合粉丝的期望。结果仲裁结果下来了,只有68000左右,粉丝的父亲看到这个结果,当场就气炸了,大骂粉丝。
粉丝现在问我,仲裁能不能撤销?还能不能走人损?我说,以我的能力,无法撤销仲裁,目前也没办法走人损。我还告诉粉丝,在没有去仲裁之前,或者刚开庭,还可以申请撤销仲裁,走人损,现在,仲裁裁决已经出了,我没那个能力。
做完这个咨询之后,我心情很沉重。哎,这个事情怎么说呢。我说了真话。算的赔偿金额少,粉丝不满意,然后就去另找了一个能让他满意的人去做这个事情。那个人也确实会忽悠,把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都往上加,一口气加到50多万。
我是不敢这么算的,我可不想被粉丝到时候追着我上天入地的跑。我挣的是辛苦钱,慢钱。
中国各省,都有自己的工伤条例实施细则,且规定不一样。特别对于这种临近退休的,大部分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打折的,有的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也打折。对于临近退休工伤计算时,得特别注意打折,得查那个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然后再去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那个省的工伤案件裁判文书,看一下具体是怎么执行的,然后才能给粉丝做出负责任的解答。
算工伤赔偿,不能自己想怎么算就怎么算。就像粉丝这个事,那个会忽悠的,按百分之百算,确实算他的数据很喜人,但是仲裁结一下来,只是按10%的给。这下,麻烦了。粉丝能饶过那个忽悠他的人吗?我看,够呛。
像这种临近退休的工伤,赔偿,特别是人身侵权和工伤两个搅在一起具体的,是采取走人身损害呢,还是走工伤的?那得算一下账,哪个有利按哪个走。即便要走工伤,也得老老实实去算,不能为了拿到案源,照着客户的想法去算。
我也理解,中国75万多律师,生存不易,为了拿到案源,所以会尽量的把数据往高的算。但是你再往高的算也要有依据呀,你不能在那儿瞎算。
现在,我都能猜测出粉丝的心情。他被他的父亲大骂一通。现在想寻求挽救办法,但是他的仲裁已经结果已经出来了。你这个时候想撤销仲裁,你有什么理由去撤销呢?你这时候想去走人损,那怎么走呢?
工伤和人损这两条路没选之前都可以选了,像这种工作中受伤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会优先考虑走工伤,再去走人损。因为工伤赔偿多评定等级高、是吸收责任,不存在受害者的职工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
但是,也不排除极个别情况下,走人身损害反而对客户更有利的情况出现。比如工伤定个8级,那么人身损害呢,就有可能定到9级。
我这个人胆小,不会为了案子,忽悠粉丝。为了长期吃工伤这碗饭,我会选择实话实说,不忽悠粉丝,更不会拍胸脯。我只承诺,会用心做案子,结果,坚决不承诺。
结语:真话,才有生命力。要想赢得粉丝的信任,那就说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