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再见爱人》播出,黄圣依、杨子这对儿夫妻又出现在大众视野。
片中,杨子浑身爹味儿,对其他嘉宾高谈阔论,甚至多次贬低黄圣依,种种行为令人反感。
吐槽声此起彼伏,几乎是全民开喷。
相反,黄圣依的形象就成了这场婚姻的受害者。
有人说,黄圣依太惨了。
她就是杨子的傀儡新娘,明明都是她在挣钱,却落了个被人看不起,连一点个人资产都没有。
但凡事不能光看一面。
本着质疑求真的原则,也有人怀疑这就是一场夫妻联合的作秀。
毕竟黄圣依黑料颇多,当年就是因为她私自拍写真才导致与周星驰解约,后来两人不相往来,简直是吃里扒外,忘恩负义。
然而,且不论综艺上俩人是否打配合,但这场解约其实另有隐情。
错的是周星驰?
也未必。
下面,得哥就带大家回顾19年前那场解约大战,事情的真相往往与想象背道而驰。
黄圣依的家境非常好,父亲是清华毕业的大学教授,母亲是新闻编辑,表舅更是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
再加上自小就漂亮,她能进演艺圈那都是必然。
但她第一部作品不是《功夫》,而是被誉为“内地《流星花园》”的《青苹果乐园》,在片中黄圣依饰演女四号,是个反派。
当时这张脸就已经和其他人不是一个维度了。
到2003年,周星驰的《功夫》在上海选角,黄圣依因为非典回到了上海,与闺蜜出去健身正好看到了选角广告,就这么稀里糊涂成了女主。
当然,以上是黄圣依的自述。
然而当年的报道称黄圣依并不是《功夫》的女一号,周星驰最早确定的演员叫“李卉”,现在已经查不到她的名字。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给否了,再加上哥伦比亚公司很着急,周星驰见黄圣依有舞蹈功底,因为片中有打戏,这才让黄圣依成为了“星女郎”。
可最后的成片大家都知道了。
黄圣依别说打戏,连台词都没有,充其量就有几分钟戏份。
可就偏偏就凭借这几分钟,黄圣依成为新一代女神,并顺利签约周星驰的“星辉电影”公司,时间是8年。
两个人刚签约时那叫一个你侬我侬,采访时都忍不住夸赞对方,连出席活动时都是牵着手。
当然了,因为《功夫》太过成功,周星驰把感情投射到黄圣依身上也是正常的。
但后来发生的事,周星驰根本无法预料。
选角面试在2003年,电影上映在2004年,紧接着2005年,黄圣依与周星驰就开始出现裂缝了。
第一个讯号是在2005年的6月份。
当时黄圣依与周星驰还处于甜蜜期,刚刚在媒体面前说完对方的好话,可在另一部电影的发布会上,某演员却爆料——
黄圣依和自己说“不满周星驰公司的待遇,有意加盟我们公司。”
而这个人,就是宋祖德。
对,就是这位“内娱知名爆料人”。
黄圣依与宋祖德合作的这部电影叫《天堂的眼睛》,是《功夫》之后黄圣依在内地发展的第一个脚印。
而此时,周星驰方正在紧锣密鼓制作《功夫2》,并宣布黄圣依仍然是主角,同时又陆续开始了《功夫状元》《天下第一》《九品芝麻官》等制作,都有黄圣依参演。
可就在宋祖德爆料黄圣依不满周星驰后不久,《功夫2》对外宣称女主换人了。
新星女郎名叫“刘佳杰”,这个人后来还参演了《功夫状元》这部电视剧。
“大嘴巴”宋祖德的爆料,媒体自然没人信,也没有多少人直接问黄圣依与周星驰。
岂料没过几天,第二集就上演了。
8月3号,黄圣依被北京一家服装公司爆料,称公司斥巨资签下了黄圣依为代言人,合同中明确写着黄圣依必须配合品牌方的一切宣传合作。
然而他们的品牌发布会,黄圣依却只打了个电话就缺席了,这让他们极为不满。
于是媒体就找到星辉公司求证。
作为周星驰的经纪人,田启文还为黄圣依辩解,称黄圣依只是“宣传大使”,并非“代言人”,合同上很多内容有出入,这个事儿纯属无中生有。
而黄圣依本人对此没有任何答复。
没想到仅仅过了4天,在2005年8月7号这天,星辉公司对媒体正式公布——
黄圣依私自接工作,决定将她无限期雪藏!
她接了什么工作让周星驰这么生气呢?
现在的读者或多或少有些印象,《功夫》之后,因出色的角色塑造,黄圣依一直被媒体称为“新一代玉女掌门人”。
而星辉公司也是以清纯脱俗的形象培养黄圣依。
可没想到,黄圣依在没有告知母公司的情况下,私自拍摄了《男人装》的写真。
这杂志什么风格,我就不用多说了吧?
完全可以理解为故意跟周星驰作对,周星驰大发雷霆也是应该的。
可星辉这边还没撒完气,黄圣依那边终于说话了。
8月8日,黄圣依召开记者发布会,在媒体面前列下周星驰的“五宗罪”,正式与周星驰开战。
罪状一:通过恐吓、威胁手段逼迫其拍片或代言。
罪状二:被逼签下《功夫状元》,差点耽误毕业考试。
罪状三:公司管理太没有人情味,我现在都有些人格分裂,甚至有抑郁倾向。
罪状四:内地演艺活动无人打理。
罪状五:不负责任,说话不算数。
黄圣依称,周星驰在签下自己后就不关心了,内地的工作几乎都是自己联系根本没人管。
而公司又有很多活动强迫她签约,也包括服装代言那次——
明明是公司强迫她成为代言人,但后来星辉不想跟服装公司合作了,让黄圣依左右为难,只能缺席发布会。
对着摄像头,黄圣依哭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
一会儿说公司强迫,一会儿说自己差点抑郁症,把星辉公司形容成了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资本地狱。
“就算是报恩,我也已经报够了,现在我决定不惜一切跟星辉解约!”
“不管赔偿多少钱,我甚至可以不在这行做了!”
黄圣依的爸爸更厉害。
不仅为女儿疯狂辩解,还对着周星驰全力开炮,拿起洪金宝、吴孟达等人的过往说事,公开怀疑周星驰人品。
为什么刚刚成为星女郎还没火几年的黄圣依,就突然敢跟周星驰撕破脸呢?
因为那个他来了。
据当时的港媒报道,黄圣依敢如此跟周星驰叫板,因为背后有强大的富豪团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某亿万富豪“义哥”,某sony音乐人,某电影公司老板等等,这次与周星驰叫板就是这些高人提点。
而那一年也是黄圣依与杨子相识的日子。
当时的阵仗与后来向太的“倒周风波”差不多,依然是人海战术。
而支持黄圣依的大人物有足足18位之多。
虽然大多并没有直接针对周星驰,但也都是拉偏架,称周星驰的管理有问题。
至于黄圣依与杨子是怎么认识的,孩子又是什么时候生的,这个咱不涉及,只谈谈她与周星驰的故事。
黄圣依提出五大罪名之后呢,星辉公司的代表,黄圣依的经纪人“魏达深”进行了一一回应。
他还说,明明帮黄圣依接了很多内地的工作,比如宋祖德的那部《天堂的眼睛》,黄圣依拿了很多片酬啊!
而黄圣依从03年到05年这三年间,自己入账的钱就有600多万,哪至于得抑郁症?
但黄圣依态度非常坚决,誓要跟周星驰恩断义绝。
接着黄圣依就把周星驰的星辉告上了法庭,那边看事态已经这样了,又把黄圣依告上了法庭。
女明星刚火就告老板,这么看,肯定是狗咬吕洞宾的故事吧?
而媒体也这么认为的,还有人直截了当——
“黄圣依眼光短窄!”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他们一个在香港告,一个在上海告。
因为上海这边涉及两地问题太繁琐,于是香港那边就先开庭。
官司从2005年一直到2006年,经过几轮开庭后,07年初最后的结果出来了——
周星驰败了。
法院认为,周星驰的星辉公司确实存在“欺诈艺人”行为。
其中最具代表是拍摄《功夫状元》时,星辉签订演员薪酬合同为76.9万元,却只给了黄圣依6万元,价格相差了12倍。
证据确凿,周星驰理亏。
法律给出了真相,还是香港法院,这下星辉哑口无言,而随着香港法庭这边败诉,上海那边星辉立刻撤诉,选择庭外和解,所有旧账一笔勾销。
看到这里你或许以为我在洗白黄圣依,甚至抹黑周星驰。
但事实又真的如此吗?
还记得吗?
星辉有一个高层经纪人叫“魏达深”。
就在黄圣依把周星驰告上法庭后不久,魏达深就自主从公司离职了,理由是出去创业。
新闻把人名写错了
再倒回故事最开始的地方。
宋祖德那部电影《天堂的眼睛》就是魏达深牵线搭桥帮黄圣依定下的,还对媒体说黄圣依这部戏拿到了大量片酬。
而同时,这部戏的男主宋祖德不仅最先透露风声称黄圣依要走,且在解约大战开始后,始终站在黄圣依身后帮她说话,唱衰周星驰。
魏达深为啥在周星驰深陷危机的时候离他而去呢?
宋祖德又干嘛这么着急呢?
再结合那18位大佬的发言,究竟周星驰是压榨员工,还是单纯的不会管理某些人呢?
细思极恐,细思极恐。
假设啊,我只是假设。
或许黄圣依真的受到了压榨,得到了与付出不匹配的回报,但这一切都是某位高层的暗箱操作,周星驰正忙着新电影也不清楚。
最后艺人跑了,高层溜了,自己却落了个黑心老板的结果。
当然我也是假设。
我没有洗白黄圣依的意思,毕竟黄圣依在与杨子结婚后,他俩的骚操作随便拿出一场都是惊天地泣鬼神。
我也没有洗白周星驰的意思。
我只是把当年的报道全都搬出来,捋顺让读者知道事件原委。
谁对谁错,你们自有定夺。
后来,周星驰的《功夫2》拖了又拖,女主换了又换,最后完全没了下文,而下一部电影《长江7号》结束后,又忙着与张雨绮解约大战去了。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