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头一次听说离婚了还要帮还房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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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句话,在汪小菲和大S身上体现得那叫一个淋漓尽致。离婚了,就开始撕,撕了3年了,还是没有尽头。归根结底,大S无数次的提告,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钱。如果说汪小菲给了她足够多的钱,或者说汪小菲一分钱没有,是个穷鬼,大S不会闹腾到今天的。

最近是因为一个什么事呢?据悉,汪小菲已经把台北的房贷停了。也就是当时婚姻续存期间,他买下的那一套房子,这下大S可不让了。大S反手又是一个起诉,目前事件还在持续发酵中。听闻,房贷每个月大概23万人民币,大S现在没有工作,光头那点收入还不够自己消费的,根本无力偿还。

并且,在大S的认知中。汪小菲是欠她的,所以要用金钱来给予补偿,停了房贷就只剩下给孩子的抚养费了,这一点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自始至终,大S都以大女主的身份自居,无论是不是离婚,她认为汪小菲都有义务付出金钱。而汪小菲那边,应该是在做反抗,表明自己的立场,现在的他不会再受人摆布了。

我为什么要提这件事,是因为此前我是根本想不到的。当初离婚的时候,财产也进行了分割,大S得到了该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钱,为什么还要汪小菲来帮她还贷款呢?房子是你和新任丈夫一起住的,而前夫却需要支付房贷和你家的水电费,这个道理到了哪里都说不通的啊!

你大S有手有脚,你现在的丈夫有手有脚,两个人住着大房子,让别人来替你们还贷款,还要不要脸?据说,目前剩下房贷大概是3000万,如果是大S巅峰的时候,这个钱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吧,人家嫁给汪小菲之后,就过上了不用上班的阔太太生活,早就没有那个拼劲了,现在只想不劳而获。

而光头先生,人老且拍马屁功夫一流,打个碟根本赚不了几个钱,让他还的话,他还不如躲回韩国去了。我在想,你们如果没有这个本事还钱,不应该从房子里搬出来吗?两个人离婚了,财产分割完之后就没有经济往来了。房子、车、孩子等等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好归属了。

我觉得,当初汪小菲还帮大S还,一定程度上是顾及孩子,并且还有一丝复婚的念头。现在已经娶了马筱梅,汪小菲可以完全不顾大S的苛刻要求了,才会在这个时候宣布停止还贷的,你们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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