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宣威籍作家,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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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云南省宣威市作家协会发表一则声明,称宣威籍作家刘嘉昊本人,因涉嫌虚假宣传及买卖刊物版面等问题,在期刊界造成了恶劣影响,决定对刘嘉昊进行除名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刘嘉昊,男,1987年3月出生于云南宣威,西北工业大学毕业,青年诗人,散文作家,系云南省作家协会会员,自称“新嘉昊体诗风”发起人。刘嘉昊现居江苏省昆山市,出版有个人诗集《芳菲那年,静待花开》等作品。

据了解,刘嘉昊打着和刊物杂志合作、“邀请组稿”的旗号,大肆发布收费上刊的信息,把付费组稿刊发变成了一桩桩生意,涉及的刊物有《芒种》《作品》《躬耕》《安徽文学》《鸭绿江》《滇池》等等。

刘嘉昊在微信群里公开宣传,明码标价,只要有钱,许多知名刊物都能上。其中,上国家级报刊《人民日报》需要650元,上老牌刊物《红豆》需要960元,另外《特区文学》《青年作家》需要600到800元不等。随着此事的发酵,《特区文学》《红豆》《大河》《青年作家》等均发表“声明”进行否认。

就在这几家刊物发表“声明”没多久,“网名”为“刘嘉昊”的所谓“代理征稿人”,再次在微信群替老牌刊物《星星》杂志与省刊《长江丛刊》等众多刊物“征稿”,涉及的刊物,也再次发布声明进行否认。

宣威市作家协会相关负责人说,除名刘嘉昊是经作协理事会讨论研究决定的,是为了进一步塑造风清气正的文学创作环境,根据《宣威市作家协会章程》进行的处理,完全符合程序。

10月31日,云南省作家协会也发布相关声明,予以强烈谴责。

假的!云南省作家协会发布严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