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办前线|梅艳芳:为家人设立遗嘱信托,母亲每月七万仍不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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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港媒的报道称,梅艳芳的百岁母亲覃美金被香港律政司司长提出申请宣告破产。该案件已定于12月17日开庭审理。在律政司司长提交的申请中,并未说明覃美金被申请破产的具体原因。律政司方面也表示不能透露相关信息,将在开庭时公布相关细节。

据了解,覃美金多年来一直公开表示其生活费不足,并且为了争取更多的遗产,她曾多次提起诉讼,但其所有上诉请求均被法院驳回。可香港人人皆知,梅艳芳在临过世前设立了遗嘱信托,留下了一大笔财产给家人,如今梅妈破产又是为何?

梅花香自苦寒来

香港,不仅是金融中心,更是无数电影制作人心中的圣地。七八十年代,香港电影业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正是这段辉煌的历史,让众多香港明星的名字响彻全球,享誉国际。

在香港群星中,男属张国荣,女属梅艳芳,在一众港星中杀出重围,被媒体尊崇为“天王”与“天后”。

与张国荣一样,早期的梅艳芳也是以歌手身份出道。1982年,她凭借卓越的才华荣获“第一届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殊荣;随后,她推出了个人的首张专辑《心债》。1983年,梅艳芳发行了专辑《赤色梅艳芳》,该专辑销量达到了五白金的惊人成绩,而她凭借专辑中的歌曲《赤的疑惑》开始在乐坛崭露头角,迅速走红。

梅艳芳与张国荣

梅艳芳之所以踏入歌坛,与她的家庭背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963年10月10日,梅艳芳出生在中国香港的一个六口之家,家中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她是家中最年幼的孩子。不幸的是,梅艳芳的父亲早逝,留下母亲一人独自抚养四个孩子。全家的生活重担落在了母亲身上,她依靠经营一个名为“锦霞”的破旧歌舞团来维持全家的生计,家境十分艰难。

在这样的环境下,梅艳芳从小就展现出了对音乐和表演的热爱,这也为她后来在歌曲及影视上的大放异彩打下了基础。

短暂如昙花的梅艳芳

生命垂危之际立信托

据了解,成名后的梅艳芳与香港电影黄金时代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发行公司之一——嘉禾电影有限公司签订了合约,正式成为其旗下艺人。梅艳芳坎坷的身世深深触动了嘉禾的联合创始人何冠昌及其夫人,二人将梅艳芳收为了教女。

加盟嘉禾后,梅艳芳的演艺事业如日中天,她接连出演了《胭脂扣》《男人四十》《何日君再来》《川岛芳子》以及《英雄本色三》等多部经典影片。在这些作品中,她与成龙、张国荣等巨星频繁合作,让海内外华人通过银幕认识了她及她出众的才华。

梅艳芳(中)

然而,命运的残酷却在梅艳芳步入不惑之年时,无情地打破了这一切。

2001年,年仅38岁的梅艳芳不幸被诊断出患有宫颈癌。为了家人的未来,2003年,她通过香港汇丰银行精心设立了家族信托Karen Trust,用以妥善管理她名下近亿港元的资产。在这个信托中,她将母亲列为主要受益人之一。

梅艳芳母亲覃美金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12月3日的清晨,有三位人士在场见证了梅艳芳决定成立家族信托的时刻,其中就有何氏夫妇。由于梅艳芳与何氏夫妇之间深厚的情感纽带,她便用自己另外的名字“何加男”的粤语谐音命名家族信托,确定为“Karen Trust”。

梅艳芳作为委托人,精心构建了一个“全权委托信托”,并选择了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来管理这一信托。实际上,她的遗嘱中还明确指定汇丰银行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角色。为了确保她的财产得到妥善管理,信托的具体操作方法,也交由汇丰银行根据其专业建议来决定。

依据Karen Trust的条款,汇丰银行作为受托人被授予了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以管理信托资产。梅艳芳的母亲以及 4 个侄女和侄子(他们是梅艳芳一位哥哥的女儿和梅艳芳已故姐姐的儿子)是指定的受益人。

在梅艳芳提出财产分配的初步构想时,尽管她还未向汇丰银行发出明确的指示以设立信托,但银行已经根据她的要求开始了前期的准备工作。例如,汇丰银行已经着手从普华永道获取有关提供税务咨询和设计合适信托结构的报价。

在经过了多方商榷后,最后的落地方案内容如下。

梅艳芳一生积累了约6800万港币的财富。该信托要保证其母亲在世能每个月获得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用。一旦等梅妈去世后,剩余资产将捐献给妙境佛学会。梅艳芳的外甥和侄女四人可获得170万元的教育基金,以支持到他们大学毕业。梅艳芳的好友刘培基则获得她名下的两处房产。

梅艳芳与刘培基

该信托方案最终在2003年11月25日左右通过了梅艳芳本人的确认。彼时,身后大事均已落地的梅艳芳刚在香港体育馆圆满结束了她的系列演唱会,并飞往日本拍摄电视广告。

在日本的短暂行程中,她感到身体不适,在11月27日返回香港后,她立刻被送往香港的医院接受治疗。遗憾的是,她的病情仍然持续恶化。最终,在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肝脏并发症不幸离世,

每月7万不满足,

遗产还没到手自己却先破产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在香港因其挥霍无度而广为人知。深知母亲性格的梅艳芳,在生前便对母亲未来的生活深感忧虑。因此,在她去世后,信托的具体条款被公布于众,以确保母亲不会因挥霍遗产而最终陷入困境。该信托安排了每月给予覃美金7万港币(约合6.2万元人民币)的生活费,来保障其生活的稳定。

然而,覃美金认为每月7万港币的生活费不足以满足她的需求,因此她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将生活费从7万港币增加至20万港币(约合17.9万元人民币),以应对她认为的更高生活成本。

覃美金

根据香港媒体的报道,覃美金多次尝试通过法律途径从信托公司取回梅艳芳的全部遗产,但均未能成功。2009年,她以生活苦闷为由,请求从遗产中提取80万港元用于环游世界。到了2017年,覃美金再次提出要求,希望将生活费的发放方式改为一次性发放15年的总额,共计7100万港元。

这些申请也均被法官迅速驳回,只在生活费的额度上进行了调整,每年自动增加3.5%,以应对通货膨胀。

令人费解的是,被多次驳回的覃美金在今年8月底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一次性领取7100万港币(约合6360万元人民币)的遗产。她对法院和汇丰信托在处理她领取女儿遗产事宜上的效率表示不满,并坚称外界无需担心她会挥霍这笔钱。覃美金甚至表示,即使她将这笔钱花光,最终不得不露宿街头,那也是她个人的事情,与他人无关。

可是这笔遗产申请尚未兑现,香港律政司司长便已向法院提出另一项申请,要求宣告覃美金破产。这其中的根本原因也是在于覃美金及其长子为了争夺遗产,持续的聘请律师进行诉讼,累积的律师费用高达230万港币。但二人无力支付律师费,被律师们闹到了律政司。

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与母亲覃美金

梅艳芳在香港可谓人人喜爱,她的母亲出了这样的问题,司长不得不亲自出面为其申请破产。一来二去,甚至发展到了被律政司申请破产的地步,或许法官更不会将梅艳芳剩余的遗产一次性交给覃美金了。

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作为本次遗产争夺的另一位主人公,则有传言称,他在与马来西亚籍的前妻离婚后,打算迎娶一位46岁的泰国女友,并公开要求母亲覃美金为他举办婚礼。并且在2022年公开与覃美金断绝母子关系前,他一直鼓励覃美金争取妹妹遗产的处理权,寄希望于遗产到手然后跟着母亲分一杯羹。

香港媒体也曾有过这样的推测,覃美金之前要求将每月的生活费从7万港币增加到20万港币,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她想要分一部分给大儿子,以便让他的生活更加宽裕和体面。

覃美金

由此可见,梅艳芳确实有先见之明,通过家族信托对于自己身后的事宜考虑得非常周全。

业内人士对此解释道,遗嘱信托是指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梅艳芳所设立的“Keran Trust”就是这一类型。

当委托人以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的规划内容交付信托时,就是所谓的遗嘱信托,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事宜,详订于遗嘱中。

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与金钱、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个人信托业务比较,遗嘱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是在委托人死亡后契约才生效,这也正有了2003年12月底梅艳芳去世后,该信托才随着遗嘱一并公布的事情出现。

遗嘱信托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方式,依据“私人遗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和宗旨,立遗嘱人选择了遗嘱信托方式管理遗产的,其继承人、法院都必须尊重其决定。除非存在被继承人无法生存等严重情节,遗嘱信托的法律效力不会轻易更改。

因此,覃美金想要一次性取得全部遗产的要求,无论是从人情世故还是法律条文的角度来看,都是极具挑战性的。

结语

覃美金提出的破产申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同时,她对梅艳芳遗产的不断要求以及梅艳芳大哥与其断绝母子关系一事也暴露了财富对于家庭关系和情感责任可能产生的复杂影响。

这起事件不仅触动了公众对于家庭伦理和财富传承的思考,也反映了在巨额财富面前,家庭成员间可能出现的利益冲突和情感纠葛。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可靠的信托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在当今社会,随着创一代的年龄增长,甚至有些已经离世,他们的后代很可能因为遗产问题而产生争议,甚至可能导致“一代”辛苦积累的家产遭到破坏。

梅艳芳通过遗嘱信托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启示。“一代”们可以通过联系家族办公室或信托机构,建立遗嘱信托,以减少上述情况的发生。这样做不仅有助于维护家族成员之间的和谐,还能保障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财富的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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