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小岳岳承认对口型并道歉,是否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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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据媒体报道,河南90后的岳云鹏模仿者张斌(网名“中原小岳岳”)因涉嫌对口型表演引发了广泛关注。

张斌通过其个人账号发布视频回应称,对于观众指出的对口型问题,他表示服气,并承认了自己的不足。

张斌透露,自己是一个普通的装修工人,没有太多艺术背景,希望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继续为观众带来快乐。

他还表示,岳云鹏本人对其进行了点评,这让他感到既兴奋又紧张。

张斌强调,他的初衷是娱乐自己和他人,若因此造成误解,向公众致歉。

面对质疑,张斌在最近的一次直播中尝试用自己的声音演唱,得到了网友们的不同反馈。

张斌表示,未来将更加专注于自我提升,以期长期保持直播事业。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简直就是欺骗大众感情!用对口型博取关注,这种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应该是靠自己的才华获得认可,而不是靠这种手段!”

也有网友认为,“真是让人失望透顶,以为他是真的有才,原来也不过是个投机取巧之辈。这样的模仿者只会玷污了原作和原作者的名声。”

那么,张斌使用岳云鹏的形象进行表演,是否侵犯了岳云鹏的肖像权呢?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000条的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张斌的模仿行为属于艺术创作的一部分,且未用于商业用途,或者即使用于商业用途但已获得肖像权人的许可,则可能不会构成侵权。

此外,如果张斌的模仿行为没有给岳云鹏带来负面影响,如损害其名誉等,也可能不在法律规定的侵权范围内。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张斌的行为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例如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岳云鹏的名字或形象进行广告宣传等,则有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